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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方案范文

消防方案

消防方案范文第1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深刻吸取莆田涵江“12·17”较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遏制和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消除和减少各类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政府部署,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活动。为保证整治活动的有效推进,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坚决铲除现有的“三合一”场所、杜绝出现新的“三合一”场所为整治目标,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派出所、企管站、供电所、村建站、文化站、安办、城管中队、国土资源所等单位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安办。

工作目标

加大消防工作力度,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彻底围剿“三合一”建筑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在我镇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集办公、员工集体宿舍、生产仓储、经营销售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或场所特别是沿街店铺等经营场所与住宿合用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小作坊、小店面等“三合一”场所。

主要措施

(一)全面开展清查。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摸清“三合一”场所的场所性质、股东情况、建筑结构、规模大小、住宿人员数量、存在的隐患等情况。发现“三合一”场所的,督促整改。

(二)加强整治。加强对全镇各类市场、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力量对全镇各类市场、企业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未通过消防安全验收的,要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对原已通过消防安全验收但还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书面通知限期整改。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月15日前)。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

消防方案范文第2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民消防意识,检验各单位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救灾能力,保障我镇经济建设顺利进行,决定组织开展全镇志愿消防队大比武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大比武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志愿消防领导小组,组长由担任,副组长由为成员。

二、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及参加人员

(一)比武时间:2012年11上旬,时间半天。

(二)比武地点:镇中

(三)比武内容:①一人三带水带连接操;②机动泵单干线出两支水枪操;③个人灭火器操。

(四)参加人员:①各行政村派出一支由六名成员组成的志愿消防队(其中一名为带队领导),参加1、2、3项目(其中1、3项目各派两人参加);②学校、医院、农村合作银行、博物馆合组一队,农村合作银行、博物馆(各不少于2人),学校、医院(各不少于1人)参加项目3。

(五)各参赛单位在10月25日前确定参赛人员,并上报镇安监所。

三、评比奖励

为鼓励先进,提高比武积极性,本次比武设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个,设三个单项奖(分别取前三名),并颁发奖金和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各参赛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落实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开展练兵活动,要组织参赛人员认真学习比武操作规程,同时在平时训练中要落实各项措施,优化训练组合,深化安全保障,严防训练受伤等意外事故发生。

(二)比武中各参赛队要赛出水平,赛出风格,要将平时最好的技战术水平发挥出来,要真正体现河姆渡消防的战斗水平。

(三)比武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好执勤备战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四)比赛当天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治保调解主任及安管员参加。

消防方案范文第3篇

活动主题、时间

1、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社会。

2、活动时间:2011年11月5日-10日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燕南街道“119”消防日宣传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燕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燕南派出所指导员)

(燕南街道安办副主任)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协调和落实工作。

活动形式、内容

围绕消防宣传活动主题,采取各种宣传形式,扎实推进“119”消防日宣传工作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家庭。11月5日-9日,各村(居)要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消防宣传横幅或吊幅、张贴消防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

消防方案范文第4篇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对人员密集型场所、出租房、可燃物品生产储存企业等重点场所进行集中排查,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推动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提高公众自防自救能力。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整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街道主任邬志坚任组长,分管政法工作的张良君书记和工业主任张建仁任副组长,成员由武装部长葛东、派出所所长任斌、工贸办主任蒋雨龙、综治办主任谢福庚、安监所所长王自力、一社区书记毛彭年、二社区书记樊志其和三社区书记何葵飞组成,负责督促和指导全街道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委办,王自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方法步骤

从4月25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分宣传发动、检查整治、验收总结三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5至4月30日)。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消防常识,宣传消防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营造消防宣传氛围。各单位要按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二)检查整治阶段(5月1至5月20日)。按照专项行动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单位边组织检查边督促对象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立即处罚。

(三)验收总结阶段(5月21至5月31日)。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村(社区)、各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考评。各责任部门将总结于5月30日前上报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治重点及职责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责任部门:派出所)。对商场、车站、娱乐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畅通。督促相关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人员控制、疏散措施。

2、加强对“三合一”企业的检查(责任部门:派出所)。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家庭成员除外)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活动,且住宿人数3人或3人以上,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坚决予以取缔。

3、加强可燃物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安全检查(责任部门:工贸办)。要加强对生产储存塑胶制品、竹木制品、印刷制品及服装针织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建立消防安全制度,确保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安全疏散通道、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完好。同事,掌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4、加强出租房的安全检查(责任部门:综治办)。对辖区内的所有外来人口租住的房屋、拾荒人员自建简易住所等居住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出租房内电路、电器安全情况和老化损坏的情况,加强外来人员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责任部门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大检查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增强安全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履行好相关职责,切实抓出实效。

消防方案范文第5篇

为确保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教育局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建科,办公室主任为麻继忠,成员为杨佳怀、奚家兴,具体负责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情况收集反馈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按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验收总结阶段3个步骤进行,时间从2009年12月15日至**年3月15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2月15日至2009年12月20日)

各校召开冬季防火工作会议,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全面部署;要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量化任务。同时,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演练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12月21日至**年3月五日)

1、自查整改。

各校、幼儿园根据专项整治要求,开展自查,重点检查是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行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要认真填写“学校消防安全状况摸底登记表”,并按时上报。自查整改工作必须在12月21日前完成,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县教育局基建科。

2、组织实施。

(1)各校、幼儿园要紧密联系学生家庭,建立预防火灾体系,通过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学生家长预防火灾的积极性。

(2)各校、幼儿园要加强师生预防火灾的教育,利用校园宣传栏、广播站、黑板报等创设氛围,大力宣传冬季放火;利用校会、班会等对师生进行教育。

(3)各校、幼儿园要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积极开展安全演练工作。

(三)验收总结阶段(**年3月6日-3月15日)

各校、幼儿园要对校园(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县教育局将配合县政府做好督查验收,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各校、幼儿园要将此次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与**年3月15前报教育局基建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校、幼儿园要结合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要成立组织,切实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全县各学校、幼儿园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自查整改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幼儿园的负责人将依法依纪处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责令学校、幼儿园限期整改。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学校、幼儿园要确定专人,明确责任,认真仔细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加以整改。整改有困难的,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县相关部门支持,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各校、幼儿园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把消防安全作为师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逃生、自救、灭火器使用等消防安全演练,切实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严肃纪律,依法办事。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切实履行职责。对于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措施不落实等问题,除及时整改外,并通报批评;对于工作不力、失职的学校领导和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治理重点

(一)是否经过消防审核、验收和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状况。

(三)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配置、有效使用情况。

(四)校舍、宿舍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急照明灯的安装。

(五)校舍、宿舍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学生集体宿舍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

(六)按规定应设而未设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或系统不能保证正常使用。

消防方案范文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安全环境为目标,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村消防工作群防群治基础,提高农村火灾防控水平,使消防工作惠及广大农村和农民群众。

二、目标任务

以扶持一个农村,带动整个乡(镇)为目标,自2011年开始至2013年结束,从全县自然条件艰苦、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乡(镇)选择21个(每年7个)村民人口100人以上、火灾多发、消防工作基础薄弱的自然村,利用省财政拨付专项经费43.5万元,为每村修建一个储水10—20立方米的消防水窖(井、池),配置消防机动泵、水带、水枪、家用干粉灭火器、消防摩托车等基本消防设施器材,夯实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础,稳步推进政府公共消防管理向农村延伸,实现农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消防安全的有机统一。

三、实施办法

(一)确定对象。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通过实地检查,确定21个需要扶持的自然村。被扶持对象分为一般扶持对象和重点扶持对象:

1、一般扶持对象。指公路畅通、位居县城100公里范围之外、自然条件和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好、村民人口100人以上、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高于2000元的自然村。一般扶持对象每年确定5个,3年共15个。

2、重点扶持对象。指位居偏远(相对于集镇、县城)、交通不便、火灾多发、自然条件和农业生产条件落后、村民人口100人以上、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000元的自然村。重点扶持对象每年确定2个,3年共6个。

(二)组织实施。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采取政府采购、签订工作责任书等措施,督促有关乡(镇)按要求抓好落实。

1、对被确定为一般扶持对象的自然村,每村修建储水不小于10立方米的消防水井(窖、池)1个,配备手抬机动消防泵1台、消防水带250米、19毫米直流水枪1支、火钩10把、家用5千克干粉灭火器30具。

2、对被确定为重点扶持对象的自然村,每村修建储水不小于20立方米的消防水井(窖、池)1个、配备轻型消防摩托车1辆、消防水带250米、19毫米直流水枪1支、火钩10把、家用5千克干粉灭火器30具。

四、经费预算

修建1个储水不小于10立方米的消防水井(窖、池)约需0.25万元,购置1台手抬机动消防泵约需0.8万元,1辆轻型消防摩托车约需2.55万元,250米消防水带约需0.3万元,1支19毫米直流水枪约需0.02万元,10把火钩约需0.05万元,30具家用5千克干粉灭火器约需0.08万元。

一般扶持对象每村需经费1.5万元,5个村年需经费7.5万元,3年15个村共需经费22.5万元;重点扶持对象每村需经费3.5万元,2个村年需经费7万元,3年6个村共需经费21万元。以上经费共计43.5万元由省财政专项拨付。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千村万户”消防安全扶持行动时间跨度长、任务指标硬、标准要求高,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和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围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安全环境的目标,坚持统筹规划,保障投入,努力推动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要加强对“千村万户”消防安全扶持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负责做好对“千村万户”消防安全扶持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调度和督查考核工作,健全责任、督查、考核等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因地制宜,细化方案。各乡(镇)要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农村消防安全现状,紧密结合农村消防安全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扶持行动的重点和进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标准,扎实推进扶持行动顺利开展。

消防方案范文第7篇

一、工作目标

年至2012年,对全区所有的村“两委”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之成为懂消防法律法规、懂农村消防建设、懂农村消防管理、懂农村火灾扑救的农村消防工作“带头人”和“明白人”,提高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农村火灾防控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副区长任组长,公安分局副政委、消防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消防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任务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各自辖区的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大队提供师资力量。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行政村数量等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加强农村网格化消防管理试点单位建设,培训期间,要组织参训人员实地观摩。年8月31日前,将村“两委”负责人培训时间、工作安排或工作方案(要有具体培训时间)上报区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时间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原则上应安排两期培训,由消防大队安排师资力量培训。年12月20日前要开展第一期培训完成村“两委”负责人培训任务总量的50%以上,2012年10月31日前要开展第二期培训,全部完成培训任务。

(三)检查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于年12月25日前,向区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阶段性工作总结;2012年11月20日前,上报培训工作总结。区政府将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五、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采取课堂理论讲授方式进行。按照公安部消防局组织编写的《农村消防安全》培训教材确定的培训内容组织实施,重点讲解涉及农村有关消防法规政策及农村消防组织建设、消防设施建设、火灾预防工作、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等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并于年8月31日将负责人名单报区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消防方案范文第8篇

一、实施内容

主要包括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装备、消防通信建设,消防装备购置,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农村消防工作等方面内容。

(一)消防站建设

结合市化工集中区建设方案,大力推进化工集中区特勤消防站建设。

(二)消防水源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城市消防规划》消防给水部分,结合市政新道路和各镇(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2011年解决新建道路两侧和各镇新建工业园区消防水源问题,与道路、工业园区建设同步安装一定数量的室外消火栓,在天然水源旁设置供消防车吸水的取水口,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城乡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消防装备、通信建设

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国家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省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及全市消防保卫实际,2011年,需购置举高消防车、灭火救援装备及个人防护器材,所需资金约300万元。

(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保证经费、人员的稳定。2011年,根据年初市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2011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状》的要求,大力推进司徒、延陵乡镇消防站建设,确保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

(五)农村消防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和国家、省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农村消防工作,消除农村火灾隐患。贯彻实施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开展农村、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年内4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要达标。

2.加强农村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将村镇消防安全规划、消防通道、水源建设等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五件实事”工程,同建设,同验收,逐步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六)消防组织建设

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深入推进“防火墙”工程建设,夯实防控火灾的社会基础,从根本上实现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5月底前,市政府将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政务督察内容。

二、实施部门

消防规划的实施由市政府统筹组织安排,各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市发改部门负责在立项、审批时对涉及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项目进行把关;负责将重大消防建设任务列入城市重点建设工程,保证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同步建设。市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在项目规划审批和城市建设过程中将消防规划内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保证各项消防规划建设任务实施到位。国土部门负责城市消防建设用地的保障和划拨。市财政部门负责消防规划实施的资金来源,合理安排年度预算,做好各项建设任务的资金保障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城市消防规划年度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已列入评价地方党委、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考评范围,各地及各相关部门对此应予重视,应从建设“平安”、保障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切实抓紧抓好城市基础消防设施的建设。各部门要根据实施计划,及时调整年内工作安排,制订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市政府将根据实际需要加大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投入,发改委、财政部门做好资金预算,及时、合理安排支出。此外,要按照《省消防条例》及相关政策精神确定的渠道和原则,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